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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协会关于向国家相关协会推荐优秀风景园林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日,我会收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授权我会做好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审查推荐工作的请示>的复函》(景园学字〔2021〕第42号)。根据复函内容,我会可对四川省范围内申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现就我会向国家级协会推荐风景园林项目通知如下:

一、国家相关协会的风景园林项目奖项设置

(一)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以下简称“鲁班奖”)

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鲁班奖评选工作在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国范围内获奖工程数额原则上控制在240项左右,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申报鲁班奖市政园林工程类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气、供暖、给水、排水、水处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工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绿色、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行业工程质量最高奖。

2.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过一年以上使用,且没有发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

3.市政园林工程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4.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7项。

5.工程项目应具备结构的独立性和设备系统的完整性。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应全部完成,使用功能完善。

6.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或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1.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

2.企业在年度内有被省级政府和国家部委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国家优质工程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规定,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2.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

3.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4.工程设计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

5.工程质量可靠,按工程类别获得所在地域、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

6.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四新”技术、专利技术,行业新技术的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

7.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8.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

9.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10.市政公用工程类申报项目中的园林工程占地面积达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建筑面积达1.5万以上。

11.绿色生态工程类申报项目中保护与修复工程的自然保护地(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00000公顷以上、自然公园面积达1000公顷以上。

下列工程不列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

1.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2.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3.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4.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三)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核准的风景园林奖项。风景园林科技奖评选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按照《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根据授权,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对四川省范围内申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设科技进步奖、规划设计奖和园林工程奖三个子奖项,申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对象为:在风景园林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活动中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特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明专利、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和图书等。

2.规划设计奖的奖励对象为:在风景园林领域的各类规划、研究和设计实践中取得的,具有创新性的规划设计理论、技术和方法,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规划设计成果,实施后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代表性规划设计项目等。

3.园林工程奖的奖励对象为:在风景园林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园林施工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工程质量优秀且具有显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园林绿化和园林古建(含仿建、修缮)工程项目等。

4.科技进步奖参评条件

(1)具有技术上重要创新,能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其推广应用能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对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风景园林行业领先水平;

(2)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专利)、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和图书等,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3)在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技术成果过程中,对某些关键技术、技术难点做出技术革新,从而使该项成果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或设备,经过消化、吸收,在国产化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5.规划设计奖参评条件

(1)规划类项目需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设计类项目规模一般在20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各项审批手续完善,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规划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能保证规划或工程建设的需要。

(3)规划设计理论、技术和方法具有创新性,规划设计成果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实施后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6.园林工程奖参评条件

(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必须是近三年建成项目,要求绿化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园林古建工程项目,要求新建、维修的古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遵循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管护期或保修期,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3)在施工中大量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对国内园林工程施工具有引领作用,且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我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风景园林项目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前,申报项目必须要已取得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金奖。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凡我会正式会员单位可向我会提交《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申报书》,经我会专家委员会审查后推荐参评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

(二)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推荐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凡我会正式会员单位可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http://shenbao.chslaawards.com)网站下载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我会奖按照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授权我会做好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审查推荐工作的请示>的复函》(景园学字〔2021〕第42号)的规定,对四川省的申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查。经我会真实性审查后的申报材料返还给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系统上传申报。

三、未尽事宜

相关推荐工作未尽事宜,各会员单位可与我会秘书处联系,我会将为各会员单位提供热诚优质的服务和解答。我会愿与全体会员单位一道,提高风景园林行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行业科技水平,鼓励和调动广大风景园林从业人员参与科技创新、技术创新,推动风景园林行业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58892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楼605办公室

联系邮编:610041

协会网址:www.scfjyl.org.cn/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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