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四川省园林绿化企业资信等级评价标准(试行)》的公示
川景园协发[2017]03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四川省园林绿化企业资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的决定,四川省园林绿化行业资信等级评价评审委员会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园林绿化企业实际,拟稿制定了《四川省园林绿化企业资信等级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征求意见稿》拟定后,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召开了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信等级评价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协会各副会长单位、行业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的指导下,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四川省园林绿化企业资信等级评价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使《四川省园林绿化企业资信等级评价标准(试行)》更具有公平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现对《四川省园林绿化企业资信等级评价标准(试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会提出,以单位名义提交的建议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向我会提交的建议材料须署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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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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