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中开展2009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1 1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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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景园协发[2010]02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对市场的监管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市场规范和自律作用”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建发[2010]202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0]2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的要求,我协会将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中开在2009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的评选范围:省内以及中央在川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植物培育等的企业,并为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正式会员的单位均可申报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
二、评选标准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反映了企业诚信建设的成效和历史,我协会将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引导企业以德经营、诚信立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协会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审。
2、参加评选的企业须如实填写《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申请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评选企业须在2010年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1室,联系电话028-85588921),我协会将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一个月。公示期限内无举报、投诉或者异议的,我协会将在近期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上对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颁发证书。
4、对于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在参与投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行重点跟踪服务,扶持其做大做强。
5、省风景园林协会将对获奖企业建立诚信档案,采取不定期复查和抽查等形式,实施动态管理,对已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旦发现不诚信经营或受举报一经查实,我协会将取消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并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附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申请考核表.doc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对市场的监管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市场规范和自律作用”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建发[2010]202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0]2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的要求,我协会将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中开在2009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的评选范围:省内以及中央在川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植物培育等的企业,并为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正式会员的单位均可申报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
二、评选标准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反映了企业诚信建设的成效和历史,我协会将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引导企业以德经营、诚信立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协会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审。
2、参加评选的企业须如实填写《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申请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评选企业须在2010年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1室,联系电话028-85588921),我协会将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一个月。公示期限内无举报、投诉或者异议的,我协会将在近期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上对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颁发证书。
4、对于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在参与投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行重点跟踪服务,扶持其做大做强。
5、省风景园林协会将对获奖企业建立诚信档案,采取不定期复查和抽查等形式,实施动态管理,对已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旦发现不诚信经营或受举报一经查实,我协会将取消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并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附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申请考核表.doc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