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景园协发[2010]46号
一、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均可参加评选。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取得园林绿化行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两年(含)以上。
四、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全省范围内工程造价在500万(含)以上的两个(含)以上园林项目建设(养护)的项目经理。
五、认真履行合同,圆满完成园林绿化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履行的各项条款,合同履行率100%,在工作中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六、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的关系,诚信服务、关心员工、团结同志,塑造项目管理班子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施工现场管理有序,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无重大事故。
八、市场行为规范,施工手续齐全,无违法违规行为。
九、四川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
1、四川省园林绿化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2份;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3、项目经理部成员表及其相应的资质和岗位证书复印件2份。
十、评审结果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公布。对获得四川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十一、为了不断推出新的优秀项目经理,已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三年以后(含)方可再次参加评选。
十二、本办法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四川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doc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