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征集协会会员单位标志设计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9 11:05:13
浏览量:262
川景园协发[2010]005号
各会员单位及风景园林爱好者:
为充分体现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整体形象,经研究,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协会会员单位标志设计方案,请您参与设计征集活动,并关注我会的发展。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Sichua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ssociation)是在四川省民政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1、作品要求:
(1) 标志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突出表达行业协会的主题。
(2) 标志应形象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独具一格,视觉冲击力强,具有现代感,富有艺术感染力。
(3) 标志应具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和建筑物外观等。
(4) 应征作品件数不限。
(5) 标志设计稿以平面形式提交墨稿、彩稿各一份,以A4幅面白底绘制,另附简要创意阐述。
(6) 尺寸要求:会员单位标志尺寸为44厘米×32厘米,纵向排布,中间为“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九个大字,上方为协会会徽标识,下方为“会员单位”四个大字。
2、作品评选与奖励:
(1) 我们将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 此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秀奖若干,奖金依次为3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被采用为本协会会标。
3、截稿日期及投稿地址:
(1) 截稿日期:2010年3月31日
(2)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1室
(3) EMAIL:2946755148@qq.com
(4) 联系电话:028—85588921
4、来稿请在信封上标明应征字样,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条款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解释。
6、说明:
(1) 提供者对提供的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保证作品选用后第三人不会向我会主张任何权利。
(2) 作品采用后,其版权及有关使用权永久性归属本协会。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为充分体现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整体形象,经研究,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协会会员单位标志设计方案,请您参与设计征集活动,并关注我会的发展。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Sichua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ssociation)是在四川省民政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1、作品要求:
(1) 标志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突出表达行业协会的主题。
(2) 标志应形象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独具一格,视觉冲击力强,具有现代感,富有艺术感染力。
(3) 标志应具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和建筑物外观等。
(4) 应征作品件数不限。
(5) 标志设计稿以平面形式提交墨稿、彩稿各一份,以A4幅面白底绘制,另附简要创意阐述。
(6) 尺寸要求:会员单位标志尺寸为44厘米×32厘米,纵向排布,中间为“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九个大字,上方为协会会徽标识,下方为“会员单位”四个大字。
2、作品评选与奖励:
(1) 我们将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 此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秀奖若干,奖金依次为3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被采用为本协会会标。
3、截稿日期及投稿地址:
(1) 截稿日期:2010年3月31日
(2)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1室
(3) EMAIL:2946755148@qq.com
(4) 联系电话:028—85588921
4、来稿请在信封上标明应征字样,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条款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解释。
6、说明:
(1) 提供者对提供的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保证作品选用后第三人不会向我会主张任何权利。
(2) 作品采用后,其版权及有关使用权永久性归属本协会。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