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评选2016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04: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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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的通知
川景园协发[2017]011号
各会员单位:
近6年以来,我会为园林绿化企业开辟了优秀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了典型,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效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趋势和行业发展方向,倡导品牌力量,引导企业品牌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诚信的优秀企业评价体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大力推进我省园林绿化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2016年度园林绿化优秀企业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将评选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企业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2.经营管理好,总产值和税利逐年增加;
3.工程质量好,获得国家、省和市(州)工程奖;
4.企业推进科技进步成绩显著;
5.企业总产值按资质等级参照部颁标准执行;
6.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省风景园林协会活动,按期交纳会费,
及时提供信息资料;
7.企业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8.企业诚信,无违法违规和质量安全不良记录,优先从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中产生。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资料及相关数字要真实,企业法人签字负责。
2、申报单位必须是认真履行会员职能按期缴纳会费的企业。
3、申报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4、申报单位上报文字版申报材料一份(并附各项附件证明),同
时报送电子版一份。申报表格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下载。
四、申报时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的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2017年适当时正式公布评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报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办公室(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住建厅综合楼6楼605室,邮编610041);
电子信箱422296027 @qq.com。
联系电话: 028-85588921
六、评审
1.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成立评优专家组,由专家组对申报的优秀企业逐一评审,再经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审核批准后公布。
2.省风景园林协会将对获奖企业建立管理档案,采取复查和抽查等形式,实施动态管理,对达不到优秀企业要求的的,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取消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
附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申请考核表.doc
(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
近6年以来,我会为园林绿化企业开辟了优秀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了典型,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效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趋势和行业发展方向,倡导品牌力量,引导企业品牌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诚信的优秀企业评价体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大力推进我省园林绿化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2016年度园林绿化优秀企业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将评选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企业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2.经营管理好,总产值和税利逐年增加;
3.工程质量好,获得国家、省和市(州)工程奖;
4.企业推进科技进步成绩显著;
5.企业总产值按资质等级参照部颁标准执行;
6.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省风景园林协会活动,按期交纳会费,
及时提供信息资料;
7.企业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8.企业诚信,无违法违规和质量安全不良记录,优先从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中产生。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资料及相关数字要真实,企业法人签字负责。
2、申报单位必须是认真履行会员职能按期缴纳会费的企业。
3、申报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4、申报单位上报文字版申报材料一份(并附各项附件证明),同
时报送电子版一份。申报表格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下载。
四、申报时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的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2017年适当时正式公布评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报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办公室(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住建厅综合楼6楼605室,邮编610041);
电子信箱422296027 @qq.com。
联系电话: 028-85588921
六、评审
1.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成立评优专家组,由专家组对申报的优秀企业逐一评审,再经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审核批准后公布。
2.省风景园林协会将对获奖企业建立管理档案,采取复查和抽查等形式,实施动态管理,对达不到优秀企业要求的的,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取消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
附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企业申请考核表.doc
(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