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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举办城市园林绿化高级技术工人培训班的通知
川景园协发[2010]014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 [2002]73号),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全面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川建发[2002]399号)的文件精神,从2004年开始四川省建设行业已全面启用由上述两部委联合颁发的技术工人“双章证”,原来由建设部颁发的《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单章证”已从2006年停止使用。我会已于2008年开展了初、中级园林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2009年初对培训的工人进行了鉴定工作,但高级技术工人的“双章证”办理工作省上有关部门尚未启动,故原高级技术工人的“单章证”沿用至今。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做好高级工鉴定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0]160号)文件精神,今年已启动高级技术工人“双章证”办理工作,我会已获准高级技术工人的培训鉴定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发展。按照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的要求,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做好高级工鉴定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0]160号)的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会拟于2010年二季度在成都举办全省园林绿化高级技术工人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条件
    根据四川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川建培[2003]008号)通知的文件精神,园林绿化高级技术工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为:在园林绿化企业从事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虽未取得中级技能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者,可申报高级技能培训鉴定。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我会将按理论和实操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培训,培训总时间80学时,其中理论学习60学时,实操训练20学时。培训内容为:
    1.《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资料汇编》
    2.《四川省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
    三、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理论培训费、实操鉴定费、场租费等共800元。(食宿费自理)。
    四、报名事项
    1.凡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已满三年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公司出具年满十年工作年限证明。
    2.报名地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楼311室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3.报名时间:5月20日——6月15日(工作日)。
    4.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网上另行通知。
    五、参加培训的学员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合格者,我会将按有关规定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并颁发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的双章《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8-8558892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jst.sc.gov.cn
    附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工人报名表.doc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O一0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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