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的通知
川景园协发[2018]002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关于“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的方针,创建自然、美丽、绿色、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水平,坚持设计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园林绿化设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出成果、出精品,创新规划设计理念,提高设计质量,提升风景园林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2017年度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的评选范围:省内以及中央在川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设计的企业,并为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正式会员的单位均可申报2017年度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
二、评选条件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符合相关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满足不同类型城市绿地的功能要求及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2.设计成果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立意构思新颖,在结合本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园林景观特色突出,并能蕴含一定的文化内涵。
3.设计绿地面积具有一定规模,宜在3000平方米以上,(公园及较特殊的绿化类型,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参照相应评奖标准规定。)已经完成绿化施工。
4.突出植物造景,以人为本,以绿为主,植物的选择与配置恰当合理,强调绿化美化的生态效益。
5.建成后,园林绿地的功能得到较好体现,综合效益比较显著,受到群众及管理部门好评。
6.设计中注意使用新技术、新方法。
7.往年已申报过本奖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技术组、评审组建议其延期申报项目除外)。
三、评选要求
1、2017年度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分类评选标准》进行评审。
2、参加评选的企业须如实填写《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申请表》(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附各项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评选企业须在2018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将对最终评选结果在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并颁发证书。
四、评审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成立评优专家组,由专家组对申报项目逐一评审,再经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审核批准后公布。
协会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楼605
邮编:610041
协会传真:028-85588921
邮箱:2946755148@qq.com
联系电话:028-85545368 028-85588921 028-85072030 028-85573500
附件:四川省风景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申请材料.docx
(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0一八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