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中开展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5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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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景园协发〔2016〕 4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推动新常态下园林行业的发展,提升四川省园林绿化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促进企业以诚实守信为荣,诚信经营,我协会拟开展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的评选范围:省内以及中央在川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植物培育等的企业,并为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正式会员的单位均可申报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
二、评选标准
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反映了企业诚信建设的成效和历史,我协会将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引导企业以德经营、诚信立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协会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1、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审。
2、参加评选的企业须如实填写《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申请考核表》(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附各项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评选企业须在2016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楼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588921),我协会将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限内无举报、投诉或者异议的,我协会将对获得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
4、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将对获奖企业建立诚信档案,采取不定期复查和抽查等形式,实施动态管理,对已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旦发现不诚信经营或受举报经查实,我协会将取消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并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6年3月15日
为了进一步促进、推动新常态下园林行业的发展,提升四川省园林绿化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促进企业以诚实守信为荣,诚信经营,我协会拟开展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的评选范围:省内以及中央在川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植物培育等的企业,并为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正式会员的单位均可申报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
二、评选标准
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反映了企业诚信建设的成效和历史,我协会将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引导企业以德经营、诚信立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协会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1、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由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暂行)》进行评审。
2、参加评选的企业须如实填写《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申请考核表》(可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附各项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评选企业须在2016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楼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588921),我协会将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限内无举报、投诉或者异议的,我协会将对获得2015年度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
4、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将对获奖企业建立诚信档案,采取不定期复查和抽查等形式,实施动态管理,对已获得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旦发现不诚信经营或受举报经查实,我协会将取消其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并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