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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美景点”评选活动的通知

川景园协发[2012]28号

 

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
    2012年是我国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同时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通过40周年。30年来,我省风景名胜区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我省已有1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7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5%、是全国风景名胜大省。同时,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大熊猫栖息地等5处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一大批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进入了国家保护和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旅游事业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文化的繁荣,开创了风景名胜区事业的新局面。
   
 
    为庆祝我国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通过40周年,展现我省风景名胜区多彩而美丽的景观风貌,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弘扬民族文化,现决定开展“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美景点”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四川在线这一四川权威新闻门户网站的公信力、传播力和网络媒体超强平台表现功能,配合媒体的集中强势报道,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宣传四川优秀的风景名胜资源,以群众视角发掘一批特色鲜明、深受群众喜爱的景区景点,以进一步提高我省风景名胜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旅游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办:省风景园林协会、省法制宣传协会
(二)协办: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中心
            四川日报网
(三)承办:四川在线
(四)媒体支持: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四川普法网
    活动设组委会,由相关部门领导和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办公室和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9月
 
三、活动步骤
(一)景区推荐
      由全省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区推荐本景区最具代表性的景点,提供照片并配以简要文字说明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审查汇总
      组委会对各景区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
(三)网上展示
      组委会将审查通过的景点材料在四川在线(http://www.scol.com.cn)、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t.sc.gov.cn)和四川普法网(http://www.scpf.org.cn)上进行展示,听取社会意见。
(四)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众投票
     公众届时可进入网络专题通过网络投票、手机短信、座机声讯和公众献花4种方式参与评选活动。
(六)互动宣传
      组委会依托新闻媒体、活动专题网站,通过公众评议、互动访谈、新闻报道等形式,对景区景点进行广泛宣传。
(七)评议审查
      组委会组织召开审查会,对公众评选出的景点进行审查,按照公众支持率的高低产生出“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美景点”10处、“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佳资源保护景点”10处共二十个称号。同时对排名11到15名的“最美景点”和“最佳资源保护景点”授予“最美景点提名奖”和“最佳资源保护景点提名奖”称号。
为扩大活动参与面,使更多景区景点被群众所了解,各奖项评比中同一风景区获奖景点不超过2处。
(八)表彰奖励
      经评比产生的最美景点和最佳资源保护景点由省风景园林协会和省法制宣传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组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对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的群众根据投票手机号码随机抽取100名幸运者赠与省内著名景区游览门票。
 
四、推荐范围
    四川省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景点。
 
五、推荐标准
    (一)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美景点
      1、景观性。自然或人文景观具有审美特征和欣赏价值,好看可游。
      2、代表性。自然或人文景观具有区域代表性,能够成为国内外游人来四川的必到胜景。
    (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佳资源保护景点
      1、原真性。自然或人文景观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貌,没有被人为破坏或经历重大改变。
      2、完整性。自然或人文景观具有区域完整性,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或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
      3、持久性。景点管理规范有序,自然或人文景观具有持续发展前景和长久价值,经得住时间检验。
 
六、推荐要求
   (一)各风景区推荐名额为2—4处景点,均可选报参加“最美景点”和“最佳资源保护景点”评选。
   (二)推荐材料请按照《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美景点申报表》(见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景点名称、景观描述、地理位置、交通住宿、联系方式等,同时每个申报景点提供5—10张能反映景点资源特征的现场图片(jpg格式,最小宽度不小于500像素)以便网络展示。
  (三)推荐材料请务必以电子文档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报送邮箱:994014059@qq.com。
  (四)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1室
       协会联系电话:028-85588921
  (二)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
       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四川省司法厅703室
       联系人:徐毅 
       联系电话(传真):028-86517761
  (三)媒体联系:四川在线
       联系人:吴娜
       联系电话:028—86968645
附件: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最美景点申报表(可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t.sc.gov.cn/webSite/ylxh/newsList.aspx?fcol=194028)或四川普法网(http://www.scpf.org.cn)下载)
附件1  评选流程.docx
附件2  四川风景名胜区最美景点申报表.docx 
  

                          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             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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